“您拨打的号码实名认证人已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您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感谢您的支持。”
近日,因被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定制“失信彩铃”,被执行人林某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还钱,并全部履行2600元债务,使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得以成功结案。
任某与林某于2013年经碾子山法院调解离婚,林某应返给其配偶任某人民币10000元,但林某未按期履行,任某遂于2015年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林某一直不与执行法官见面,经法院强制执行扣取其银行存款4800元后, 2018年2月,申请执行人任某发现林某行踪后向法院提供线索,执行法官迅速出击,立即将林某传唤至法院,反复从亲情伦理、法律后果等多方面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林某于4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任某2600元,任某放弃剩余欠款2600元。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林某仍不履行。执行法官在不动产登记处查询林某无住房产权登记信息,经查询银行、证券、车辆等也均显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穷尽各种手段仍无进展,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决定向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对被执行人林某开通失信彩铃,期限为24个月。当执行法官将这一消息告知林某后,迫于压力,林某仅用一周时间即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
失信彩铃是执行工作中的一种创新。对有效惩戒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特别是具有一定特殊身份或社会影响的被执行人,能够产生很强的震慑效果,对法院尝试运用新的执行手段推进案件执行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碾子山区法院将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拓宽联合惩戒的广度和深度,破解每一起执行难案,努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