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庭审直播录播 专题报道 执行信息公开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李娟、方宇新继承纠纷一案。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发布时间:2018-03-29 16:05:41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李娟、方宇新继承纠纷一案。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杜雪梅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