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我国迎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治意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1.员额法官宣誓迎国家宪法日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10时15分进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同步宪法宣誓活动。在嘹亮的国歌唱响后,党组书记、院长刘立军同志作为领誓人带领12名员额法官面对庄严的国旗进行宪法宣誓。
2.碾区法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12月4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改革成果。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碾子山区电视台参加了本次发布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翠党主持。
3.举行“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治意识,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4日在碾子山世纪广场开展了“弘扬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12·4宪法日”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4.组织集中观看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坚守法治信仰!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12月4日12时35分,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央视一套《今日说法》联合推出的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之《无法回头》上集。
5.邀请师生进法院弘扬宪法精神
为“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在第4个国家宪法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与碾子山区第三十中学联合开展以“遵法学法守法”为主题的“师生走进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旨在增强学生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学生们能够更直观的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及公正性,更好地帮助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成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和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