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院长,三年了,要是没有你们当初的公正审判,坚持执行,我不可能拿回全部的执行款,你们真是爱民的好法官。”当事人一边流着激动的泪水,一边将一面书写着“三载讼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递到了碾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翠党同志的手里,以表谢意。
据了解,该申请执行人马某和被执行人解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14年诉至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由于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解某一直下落不明,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碾区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做解某亲属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提供出解某的落脚处,但其亲属表示也不知道谢某去向。时间一天天过去,被执行人始终不出现,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碾区法院对解某的豆制品设备进行了拍卖,但两次拍卖均流拍,因申请执行人马某不同意接受该流拍设备,此案进入僵局,碾区法院于2014年7月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2015年7月份,马某将被告解某诉至碾区法院,要求确认被告解某将名下其中一处房产变更在其儿子名下的行为无效。碾区法院2015年10月份判决此更名行为无效。在被执行人解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碾区法院于2016年3月份决定恢复对本案的执行并立即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并在人民法院报依法以公告形式对谢某告知案件进展。2016年7月,该房屋被拆迁,执行人员及时向碾子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拆迁款到位后依法将解某的拆迁补偿款执行到位。经过长达三年的不懈努力,碾区法院最终把全部执行款递到申请执行人马某的手中,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当事人为法院送来锦旗,不仅代表了他们对执结案件的满意,更是对法院重拳打击老赖、高效执行的赞许,碾区法院一直秉承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为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而默默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