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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监督

  发布时间:2016-11-01 10:14:53


今年以来,碾子山区法院党组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问责职能,进一步加大司法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党风廉政责任切实落到实处。落实党组成员和部门领导的“一岗双责”,通过开展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庭室负责人一对一签订责任书,要求对日常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做到“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 ,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院班子成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运行清单。对一年来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做到年初心中有数,工作中逐步落实,年终结合运行清单进行对标总结检查,以此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一把手亲力亲为抓廉政建设。院长刘立军十分重视廉政工作,不仅在会议上多次强调廉政工作,而且亲力亲为,年初以来先后4次对院机关纪律、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抽查。多次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条件,激励他们坚守责任担当,在监督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在机关纪律、公务用车等方面除日常检查外开展专项检查五次,认真查办四风突出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制度,不断提高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能力,多渠道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案件。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行动,严厉查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整治了庸懒散慢、消极怠工、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等损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整改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有效推动全院干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促进了司法公正、廉洁、高效、为民。

责任编辑: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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