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上午,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承办法官正是该院院长刘立军。该案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经过激烈的庭审,案件最终得以调解。刘院长在审理过程中表现出过硬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调解促和的深厚功底,充分发挥院长办案的示范指导作用,大大激发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加强审判质效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齐齐哈尔市中院《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法院院长、庭长入庭庭审制度》,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领导审判职责,优化了审判管理,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取得明显效果。
该院院长刘立军自今年年初调入碾子山区法院以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主动揽下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调查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审理八件民事案件,均调解结案。审理过程中,刘院长坚持做到庭审严谨流畅、调解耐心细致、行为规范到位,用标准的示范动作促进全院干警规范行为、提升能力。
据悉,该院班子成员、各业务庭庭长均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促进了庭审活动规范化,带动了法官司法技能和审判质效的提升,进一步推动了该院司法规范化建设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