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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 子女的抚养权应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6-04-15 12:12:49


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4年4月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将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交给张某。同年6月张某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为此,张某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基于上述原因李某认为孩子在张某身边抚养极为不利。李某有固定工作,收入稳定,能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法院认为,父母离异后,其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且应对子女的教育成长提供有利条件。本案中,张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本院追究刑事责任,且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比较而言,原告更能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有利条件。所以,李某要求变更孩子为其抚养的理由充分,应予支持。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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