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意识,准确识别并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在嘉华广场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
“什么是非法集资?”
“免费旅游靠谱吗?”
“投资赚钱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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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页、讲解相关典型案例、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同时依托典型案例进行了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露“高息返利”“养老投资”“虚拟货币”等常见诈骗套路,重点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新形式、新手法及其风险危害,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风险辨别能力,警惕网络贷款、非法融资、非法集资等陷阱。
法官说法:
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典型表现?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社会危害性?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