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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为民行丨上门调解离婚案 一别两宽不结怨

发布时间:2024-03-21 15:53:19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美好的婚姻总是让人向往,但如果夫妻双方矛盾不断,甚至感情破裂,还是一别两宽更为合适。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由“坐堂审案”变“上门调解”,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案情简介】杨某某与李某某于2012年3月登记结婚,二人婚后无婚生子女,起初二人感情尚好,可随着平淡的生活和越来越多的琐事,二人的婚姻生活也不似从前般美满,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长时间的分居生活导致杨某某与李某某彻底断了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一晃多年,杨某某决定彻底告别这段失败的婚姻,因没有李某某的联系方式遂起诉至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庭长赵宪斌第一时间通过运营商协查获取到李某某的联系方式,跟李某某取得了联系。赵宪斌得知李某某常年受到病痛的折磨,双腿行动不便时,便带着书记员主动上门为二人化解纠纷。同当事人会面后,赵宪斌询问了夫妻现状、耐心倾听双方的真实想法并积极寻求化解双方矛盾的方法,然而双方均表示已无和好余地,一致同意离婚,赵宪斌遂秉持着尊重每个人婚姻意愿的原则,组织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碾区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审,以调促判”的家事审判工作理念,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意愿,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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