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孙世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4-01-13 17:50:43
1月13日下午,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决定任命孙世明同志为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碾子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庆为孙世明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任命后,孙世明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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