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法院: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案由:故意伤害罪
合议庭模式:1名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12日18时许,与被告人梁国贞同村的村民黄淑芳及其女儿杨柳、女婿被害人冯学斌到自家菜园子摘菜时发现梁国贞放牧的羊在附近,黄淑芳与梁国贞就羊是否进入菜园子一事发生争执,继而梁国贞与冯学斌撕扯在一起,梁国贞倒地后,冯学斌将梁国贞压在身下,梁国贞咬了冯学斌右手臂后,冯学斌起身放开梁国贞,二人各自离开。梁国贞回到家后越想越气愤,遂拿了一根木棍找到在菜园子喷农药的冯学斌,手持木棍打向冯学斌,冯学斌躲闪后,梁国贞再次打向冯学斌,冯学斌用左手抵挡,木棍打到冯学斌左手手掌处,造成冯学斌受伤。经鉴定,冯学斌左胸部、右上臂及左手外伤,左手第5掌骨远端完全性骨折,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裁判结果】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梁国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二年。
【人民陪审员发挥的参审作用及典型意义】
体现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本案系故意犯罪,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侵蚀群众安全感,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是在刑事案件中坚持司法民主、广泛吸纳民意、尊重群众判断的生动实践。在案件评议过程中,陪审员不仅对事实认定充分发表意见,也从自身朴素的法感情出发,对定罪量刑发表了意见,充分考虑被告人系初犯、偶发,并且给予被害人赔偿得到谅解,为司法机关在评议情节,裁量刑罚时更好融合天理国法人情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使的裁判结果既体现专业的司法判断,也符合群众朴素的正义观念,极大提升了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