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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法治行|法护绿水青山 擦亮生态底色

  发布时间:2023-08-15 16:42:43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组织干警到辖区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旨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期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下一步,碾区法院将强化环资审判职能,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不断为山城绿色生态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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