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去法院打官司就见不到法官。现在,黑龙江省高院、齐齐哈尔市中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官”模式以来,法官便成了基层群众的家中‘常客’,无论是家庭院落,还是田间地头,只要有司法需求的地方,准能见到法官的身影,他们把可能需要开庭解决的纠纷,化解在了庭外,解决在了基层。
主动作为的碾子山区法院人找准了“破题”“解题”的关键,按照上级法院诉源治理模式的指引,在前期打造“山型调解”新脉络的基础上,再次创新发力,探索“能动司法”新实践,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官”的形式,将法官下沉到辖区7个社区、9个村,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全力打造诉源治理“升级版”,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山城”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目前,一村(社区)一法官已实现区域内所有社区、村屯全覆盖,驻村法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也予以公示。在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下,“能动司法”已经变成了现实,辖区只要有人“吹哨”,法官就会及时“报到”,针对群众需求,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结合审执工作实际,找准了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新航向,将司法资源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大格局,促进矛盾纠纷从“化讼止争”的事后应对,向“少诉无讼”的前端治理转变,让人民群众的解纷成本更少、时间更短,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法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