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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人”变“罪人”!碾区法院集中宣判1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2-05-31 14:40:44




也许你的酒量很好

一场聚会下来

众人皆醉你独醒

也许你的驾驶技术超群

一路驶来

漂移压弯任你行

但是

酒驾一时爽,出事泪两行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打击震慑“醉酒”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5月31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1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承办法官认真细致阅读案卷材料、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此15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适用速裁程序。认定15名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直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15名被告人刑期不等的拘役及数额不等的罚金。各被告人纷纷表示后悔,并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整个庭审过程紧凑、快速,真正做到了“简化程序、不减权利,只提效率、不减质量”。

【法官提醒】无论你的机动车是二轮、三轮还是四轮,酒后一律不能驾驶,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同时加强亲友之间的相互提醒,劝止酒后驾车行为,做到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对家人负责。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不仅仅是一句标语

更是一种责任

切勿拿生命当儿戏

“醉人”沦落为“罪人”!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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