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我被碾子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深感荣幸又觉得责任重大。履职三年多来,我不仅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进步、法官的辛苦,也对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重要作用有了更具体的认识。
这几年,我主要参与陪审的案件范围广类型多,比较常见的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这对于曾长期从事基层群众工作的我来说,也算是“异曲同工”。在每起案件开庭前,我都会认真阅卷熟悉案情,研究分析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做到开庭前“胸有成竹”。
在开庭时,我会根据法官调查事实的情况,适时提示法官可能遗漏或者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的事实,确保事实查明准确。对于很多民事案件, 法官在开庭时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部分案件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后能够调解成功,但也有少部分案件有难度,这时我会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经验优势,从经济成本、家庭影响、社会评价等多种因素去分析协调纠纷。
在陪审一起子女赡养老人纠纷时,各方在老人居住方式上是固定在一个子女家居住还是轮流居住产生了分岐,法官倾向于轮流居住较公平,但却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这时我向法官建议从固定居住角度考虑,可以更好保障老人权益,免受多次搬迁困难,但同时也要求非居住方子女提供经济保障,打消提供固定居住子女的顾虑。后来,我和法官按此方案分头做通了各方工作,老人固定居住在一处,由其他子女提供较为充足的经济支持,后来经我们回访现在仍按方案在执行,老人和子女们都很满意。
在参与陪审之余,我还参与了进机关、社区、学校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2020年6月,法院成立了“山城集中调处中心”,我也成为了该中心的一名调解员。由于人民陪审员有着与法官不同的优势,在调解过程中,我从自身的阅历、社会经验和所处的环境,设身处地、耐心细致的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也成功的化解了多起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
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是见证司法进步和公平正义的过程,每当看到当事人的纠纷得以化解、矛盾得到公正裁决,我的内心成就感油然而生,也正是这种成就感和责任感,始终推动着我努力向前。3年多来,我深深的感受到自己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因此我非常热爱和珍惜人民陪审这个身份。我也将一如既往发挥自己独特优势,牢记初心使命,当好“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