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院长,我们今天不请自来,就是想当面向您表示感谢。您在电话里拒绝我们好几次,这次我们就直接过来了,真的是非常感谢你们这些人民法官,必须为你们点赞!”
近日,兴华村魏家屯村民代表来到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将题有“依法维护农民权益、公正执法高效廉洁”的一面锦旗送至刘翠党副院长手里,对其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依法维护农民权益表示感谢。
原来,这些村民代表是一起生产、销售假化肥案的被害人。2021年12月3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生产、销售假化肥案,利益被侵害农民达120余名,受损面积1800余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余万元。由于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较多,受损面积较大,此案备受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碾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翠党承办,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班,把保护被害农民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在调解上下功夫,多次到受害村庄走访与受损农民进行沟通了解,查阅卷宗掌握案件整体情况后,联系被告人近亲属,提讯被告人,与他们讲法律、谈政策、释法说理,经过努力被告人主动提出赔偿方案,积极赔偿农民经济损失。1月15日,在碾子山区富强街道办事处兴华村村部,碾区法院召开退赔会议,依法执行生产、销售假化肥企业对受害村民进行利益损害经济赔偿,最大限度维护受损农民合法权益。
“百姓权益无小事”这一理念深深扎根于碾区法院法官心中,他们始终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感、满意度,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