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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补公示】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拟聘用制人员递补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5:21


根据《碾子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本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在我院开展2021年聘用制人员招聘工作后,在试用期期间有2名人员因个人原因向我院提出辞职。经研究,决定对空缺岗位进行递补,现对空缺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体检、考察,拟递补洪玥、姚琳2名同志为碾子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

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中兴街231号

联系电话:0452-6670780

邮政编码:161046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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