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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微信转账纷杂 交由法官来查

  发布时间:2021-11-17 09:58:01



信息时代,微信已然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无法离开的信息软件,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让民事借贷关系产生一种新的举证方式,微信转账记录。

2021年10月20日,原告曹某诉庞某民间借贷一案在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曹某要求被告庞某偿还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的欠款,共计28万余元。庭审中原告曹某出示了154份微信借款截图,被告庞某出示了45张微信还款截图。由于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纷杂,且双方对于对方提交的证据均提出异议,法官决定暂时休庭,整理证据。

经过4个小时的核查,原告提交的154份微信借款截图,借款共计416 238元;被告提交的45份微信还款截图,还款共计128 600元。法官在核查的同时,制作详细的转账清单,在后续的庭审中,法官向原被告双方展示了转账清单,原被告对该清单均表示认可。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中对于微博、微信等记录有明确规定,这意味着今后微博、微信等记录也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凡涉及双方微信钱款往来的纠纷,都需要提供具体的微信转账记录明细作为证据,转账记录等证据的保存显得尤为重要,请广大群众妥善保存,同时建议在提交转账记录的同时,制作转账明细,方便法官核对审查。

此外,在诉讼的过程中,还需提供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事实,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作为定案依据。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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