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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整活”,跨省封鹅

  发布时间:2021-11-08 15:35:46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又双叒“整活了”!这次的查封物不是房,不是车,不是存款,而是6头牛和3000只鹅。

齐市一家农业合作社与孟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碾子山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孟某饲养的6头黄牛和3000只鹅予以查封,并提供担保物。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负责人王金红立马带人奔赴内蒙古自治区雅尔根楚镇进行查封。

近年来,碾区法院通过不断强化“善意执行”理念,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敲黑板:这种查封在民间有种说法叫“活查封”,是指由法院在查封财产后,指定看管人进行看管,允许被执行人在正常生产范围内使用财产,但不得擅自转让、处分财产,这样查封方式不仅保证被执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还能让申请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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