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碾子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14:00-15:30。
2.笔试地点:碾子山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育新街3号,二十四中学南侧)。
二、参考人员范围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岗位且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及符合条件报考文员岗位人员。
请上述考生于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30—15:30到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碾子山区中兴街北段)一楼安保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凭身份证领取)。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须知
1.考生务于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13:20在碾子山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集合,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两证不全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需自带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考试过程中,除考试必须的纸、笔等文具,不得使用其他物品。
4.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进入考场后,需将手机、智能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放入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参考资料。考试期间发现随身携带上述设备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场地逗留。
6.如发现考生出现替考、违纪等问题,追究相应违纪人员责任。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出示“龙江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
3.对不履行考生健康承诺、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工作中拒不配合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