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碾子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聘用制辅警体能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碾子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辅警岗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时
集合地点:齐齐哈尔市第二十四中学门前(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育新街1号)。
三、测试项目和标准
1. 身高测量(需脱鞋测量)
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
2. 视力检测
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身高、视力均合格者方可进行体能测试
3. 体能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者,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各项目的测试标准及计分办法见下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者,按自愿放弃资格处理。
2.部分测试项目需在室外进行,测试场地温度较低,建议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酌情准备参加体能测试时的运动服装、运动鞋,准备替换衣物,自备饮用水。
3.考生在测试现场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取消测试资格。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全程禁止录音录像。
4.体能测试期间,体能测试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试结束后,请考生按工作人员统一要求主动退场,不得在测试现场或附近逗留。
5.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考场时需要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绿码、体温测量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体温高于37.3℃,无法提供2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取消资格。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及所有考务人员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6.因本次测试对身体机能具有一定要求,因此参加测试人员不得隐瞒自身疾病史,并需现场签订《体能测试承诺书》,参加测试人员因自身疾病或者突发疾病在测试过程中诱发或者产生损害后果的,所有责任由参加测试人员自行承担。
7.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提前了解查询体能测试地点、熟悉路线、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影响本人参加体能测试。
8.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9.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10.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碾子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52-6682303。
11.本公告由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2-667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