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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依法减收醉驾罚金 化解信访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6-30 16:11:47


“感谢领导,我完全接受这样的处罚,以后肯定不会再上访了……”王某激动地说。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信访案件。

王某于2014年4月2日被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刑期届满后,因王某一直未能缴纳罚金,该院执行局对王某的银行卡账户、微信账户予以依法冻结,王某认为罚金数额过大,对法院执行工作不理解,多次进京、进省、到市上访。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碾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路兴东与其他党组成员带领审判、执行等多名法官针对王某信访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了化解该信访案件的突破口。原来,王某母亲患有重病,因家中贫困始终无法进行及时治疗,王某长年务工,工资微薄,难以足额缴纳罚金。考虑到王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如果按照判决执行全部罚金不仅给王某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更容易引发王某的信访问题路院长在掌握王某的实际情况后,强化责任担当,在主动送给王某慰问金、慰问品的同时,多次与区委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协调,又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王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在取得区信访联席会议一致同意之后提交审委会做出决定,减收王某刑事罚金。王某一家对法院减收罚金十分感王某母亲积极主动王某向法院缴纳了罚金,同时王某表示不再进行信访。至此,该起历经一年半之久的信访案件在建党100周年大庆之前彻底得以妥善化解。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院党组成员轮流值班接待的长效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了解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解决群众难题,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进行的同时,基于群众诉求,做到案结事了,让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走到群众心中。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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