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应对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解决“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近日,碾区法院召开庭审方式改革讨论会,讨论研究由综合审判庭拟定的《审判方式改革构想(草本)》。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路兴东主持,综合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
在传统庭审模式中,主审法官向当事人告知庭审中权利义务、申请回避等事项需要用5至10分钟的时间,举证、质证环节常常要一个小时以上,这种庭审方式极大浪费了司法资源,也给当事人造成很多不便。
《审判方式改革构想(草本)》将当庭宣读的事项制作成告知书,在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时一并送达,使当事人提前知晓庭审中的权利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庭审纪律等事项。在举证、质证环节,建立庭前推送制度,限定当事人举证时限,要求当事人严格按照举证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向法庭提供证据。制作证据清单,清单上列明证据名称、种类及证明的问题,将证据清单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双方当事人推送,避免出现“证据突袭”的现象。庭前由主审法官指导法官助理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制作质证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附卷。这样大大缩减了庭审时间,将法官从繁琐的审判事务中解脱出来,能够专心致志地从事案件审理工作。
目前,碾区法院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各项制度正在不断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有更多惠民、便民、利民的政策出台,将“打官司不求人”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