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7月18日下午,碾区法院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碾区第三小学25名师生代表,由碾区法院政工科长隋思为师生代表解读《国歌法》,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师生代表的爱祖国热情。
隋科长带领师生学习了国歌的创作历史和时代背景、奏唱场合以及奏唱礼仪,同时用生动的语言,详实的案例,结合提问互动的方式,给学生讲解了《国歌法》,引导同学们热爱国歌,尊重国歌,积极学唱国歌。学习结束后,隋科长带领师生代表全体起立唱国歌,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责任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国的“第一声音”,它诞生于1935年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对于凝聚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砥砺奋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起到巨大的作用。碾区法院利用公众开放日带领青少年学习《国歌法》,进行爱国主义和法治精神的双重教育,激发青少年自强不息的民族气概。
通过此次活动,让青少年明确了国歌的地位、奏唱国歌的场合及其形式和礼仪等,同时也明确了侮辱国歌是触犯刑法的一种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师生代表的爱国精神得到了升华,民族自豪感得到了灵魂的碰触。参与的老师也表示本次活动不仅让学生学习了法律知识,更增强了学生的爱国情怀,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