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碾子山区委、区政府关于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碾子山区法院迅速行动起来,召开党组会专门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保证禁烧工作顺利开展,碾区法院由院长刘立军亲自指挥,安排固定禁烧工作人员,专职开展禁烧工作。深入包保华安农业公司及田间地头,进行禁烧秸秆宣传,对其进行耐心详细地讲解,让保护环境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常驻心中;同时对秸秆禁烧宣传发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全天候地深入督导、检查;此外应急小分队24小时待命,做好火情扑救准备,以防万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碾子山区法院坚持把绿色发展战略思想贯穿到生态环境审判全过程,本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辖区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我们也深刻的认识到,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并非一日之功,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更要主动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司法举措,强化司法指引,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生态司法向更高层次发展,做生态山城、美丽山城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和司法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