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十时五十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范淑华与安旭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杜雪梅 发布时间:2018-09-25 09:12:23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十时五十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范淑华与安旭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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