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四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贾绍平与王利、王凤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作者:徐海岩 发布时间:2018-08-22 09:21:21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下午十四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贾绍平与王利、王凤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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