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刘占刚与张宪东、赵胜财、龙江佳运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作者:徐海岩 发布时间:2018-08-22 09:14:54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刘占刚与张宪东、赵胜财、龙江佳运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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