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刘燕丽与张晓明继承纠纷一案。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八月一日
作者:徐海岩 发布时间:2018-08-01 13:57:51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八月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刘燕丽与张晓明继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八月一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