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聂亚斌贪污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作者:薛宇航 发布时间:2018-07-16 16:40:23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聂亚斌贪污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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