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赵艳与赵长会、赵长友、赵长贵继承纠纷一案。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作者:徐海岩 发布时间:2018-07-16 15:23:46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赵艳与赵长会、赵长友、赵长贵继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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