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关清和与康红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作者:杜雪梅 发布时间:2018-07-12 13:58:53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关清和与康红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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