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李红雨与姜海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
作者:徐海岩 发布时间:2018-07-10 13:47:13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李红雨与姜海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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