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二)下午十四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赵俊江与刘秀女、贺凤云继承纠纷一案。 二O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作者:徐海岩 发布时间:2018-06-11 12:57:20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二)下午十四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赵俊 江与刘秀女、贺凤云继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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