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陈福林与陈春芝、陈春霞继承纠纷一案。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作者:杜雪梅 发布时间:2018-05-21 16:11:20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定于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陈福林与陈春芝、陈春霞继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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